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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运营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31 11:13:16 人气: 来源:

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文件
 
 
鲁武教基金〔2019〕07号
 
 
运营管理制度
(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教育慈善公益项目的运营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类公益项目,由基金会秘书处办公室及下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
二、本会公益项目包括:
1、弘扬武训精神,研究探讨武训文化,宣传尊师重教,动员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事业,;     
2、扶持全省特别是贫困地区家庭困难学生就学,资助特困教师;
3、奖励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教育世家和优秀学生;     
4、奖励办学特色显著的学校;表彰奖励为发展教育基金做出杰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     
5、改善省内部分中小学、幼儿园的办学条件;     
6、依法开展基金的保值、增值工作。
三、接受的捐赠款项、慈善公益项目的立项实施等工作,在基金会网站和慈善中国网站进行公布,接受社会的监督。
四、专项资金和非专项资金慈善公益项目。
(1)基金会资助的专项资金项目。将根据捐赠协议中捐赠者的意愿,在符合本会章程不违背捐赠者意愿的前提下,受助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该项目的支撑文件和实施方案,经本会核实后,报请基金会主要负责人予以签批立项。
  1. 非专项资金项目,经本会调研考察并结合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共同认定需要立项的慈善公益项目,由基金会领导班子(党支部)予以论证研究批准,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后,方可立项。
项目立项后,资助双方签订项目协议,明确并执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期间本会全程参与跟进,项目完成并经三方(受助单位、商家或建设监理方等)验收属实合规后并出具书面文件,财务部对该项目的相关材料及合法有效的支出票据 或该单位受奖签领人员名单(签领人员名单要求:本人签字、并加盖指纹印记,如委托银行发放的,要提供人员明细清单) 
进行审核确认后,报请基金会主要负责人签批,交由财务部按照财务规定和纪检部门要求予以办理。
  五、凡需由本会出面组织或需本会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均需报理事会通过。
六、募捐、融资等公益活动均需报理事会议批准。
七、属于理事会议审批的项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的理事会议表决通过。
八、捐赠协议明确了具体使用方式意愿的捐赠,根据捐赠协议的约定使用。
九、项目使用的经费应该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登记机关和本会监事的检查与监督,并主动接受会计事务所的审计。
 
2019年8月31日        
 
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                    2019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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