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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人事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9-08-31 11:14:21 人气: 来源:

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文件
 
 
鲁武教基金〔2019〕17号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为了加强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的人事管理,进一步增强内部活力,激发进取精神,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根据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本基金会在岗人员,除应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外,依本制度管理。
一、聘用:
1. 本着节省开支,减少行政办公支出,把教育基金更多用于公益事业的精神,按照科学合理、精干、高效的原则,本基金会尽量减少聘用工作人员。
2. 基金会聘用人员经单位推荐,冠县教育局批准,经试用合格方可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表现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的,基金会可随时终止试用,人员返回原单位。
二、管理:
基金会所有工作人员均应遵守基金会规章制度,并遵守下列规定:
1. 恪尽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敷衍塞责。
2. 加强自身品德修养,不得收受与基金会业务有关人员的馈赠、贿赂。
3. 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岗。
三、待遇:
1. 聘用员工的工资制度及各项福利补贴,仍享受原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2. 聘用员工享受失业、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仍由原单位承担。
3. 员工享受国家法定休假日之规定,休假日薪金及津贴照付。
                                                                          2019年8月31日        
 
山东省武训教育基金会                    2019年8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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